借公平竞争之名行抢注之实:俄罗斯商标法中的品牌抢注应对之道

发布时间:2026-06-22 10:07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阅读:6

当前,随着商标行业的不断演进,俄罗斯的商标权利所有人也需要逐渐适应在现实中新出现的各类挑战,其中一项挑战即是所谓的“品牌抢注”。

品牌抢注是由商标权人或申请人所采取的一种不诚信行为。实践中,套路往往如出一辙:某个所谓的“权利人”突然拿着商标注册证书出现,然后给出几个选择:停止使用该标识;支付赔偿;或者购买许可。在大多数情况下,抢注者并不会真正使用该商标,其进行注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索赔和诉讼。

不过,一个令人感到鼓舞的新趋势是,俄罗斯法院越来越不局限于标识之间的单纯相似性,而是会同时审视权利人的行为:为何要注册商标?是否进行了实际使用?权利人是否只是想通过注册商标来完成“变现”?在2023年第A11-417/2019号案件的裁决书中,俄罗斯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商标不得用作权利滥用或不正当获取优势的工具。

法院确认,商标权的取得不能以起诉诚信市场参与者、索要赔偿为目的,尤其是在没有带来真实经济利益、也没有真正意图将该商标用于商品的情况下。

因此,在此类争议中,对具体情境展开分析是至关重要的。关键在于:权利人是否将商标实际用于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该权利人或商标是否为普通消费者所知晓?

正因如此,当诚信的市场参与者收到停止侵权函或索赔函时,不应仓促行事。哪怕最初的情况似乎看起来简单明了,也不要立即接受对方提出的条件。第一步应是着手准备应对程序。通常的应对方式是:针对侵权指控进行抗辩,证明不存在产生混淆的可能性。

同时,俄罗斯法律已发展出若干应对不诚信权利人的法律工具。

首先,当事人应收集证据,证明系争标志在不诚信的权利人提出主张之前即已被使用。实际使用开始的日期、广泛认知度的证明以及持续使用的记录,都有助于体现自身行为的诚信。

其次,关键在于证明抢注者并未按照商标的本意使用其商标。换句话说,该权利人可能根本没有在该注册上享有合法的经济利益。如果该自然人或公司拥有大量商标注册或提起了大量诉讼,这些证据也可提供额外的支持。

根据俄罗斯的法律,违反诚信原则的注册商标可能被认定为一种旨在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权利滥用”。在此情形下,权利人可能会被拒绝给予权利保护。

在制定针对侵权指控的防御策略的同时,人们还可以利用好其他的法律机制,从根本上动摇抢注者的立场。这些机制包括:

向联邦反垄断局提出投诉,主张其获取和使用此类专有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在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该商标注册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基于“未实际使用”这个理由,申请提前终止该商标的法律保护。

抢注者通常很清楚商标因未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因此会试图通过注册一个近似商标来进行规避,并由此制造出新的谋利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尤为重要的是理清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并证明权利人的真实目的,即不是为了打造品牌,而是为了给竞争对手设置障碍。

下文将结合第SIP-264/2023号与第SIP-408/2023号案件的具体情况,说明打击不诚信权利人的各项机制是如何运作的。

上述争议围绕“维多利亚疗养院(Viktoria sanatorium)”这一标识展开,该疗养院已实际使用该标识多年。权利人虽然继承了在先注册的商标,但未能证明其在相关服务上实际使用了这些商标。因此,在第SIP-264/2023号案件中,知识产权法院以未实际使用为由,终止了这些商标的法律保护。

该法院特别指出,缺乏商业活动,或者以外部原因为借口,都不能成为长期不使用商标的正当理由。据此,权利人(即在先商标持有人)的商标权因未使用而被终止。然而,抢注者在此之前已抢先更新了其商标注册,并凭借这些“新”商标继续向诚信的市场参与者施压。

因此,纠纷并未就此结束。在先商标实际失效之前,权利人针对相同的服务又注册了新的近似标识,并随后向疗养院提出了要求:停止使用,支付赔偿或者签订许可协议。

正是这一系列行为,成为了第SIP-408/2023号案件的关键。在该案中,原告请求法院认定权利人为注册商标所采取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法院查明,被告明知疗养院已长期使用该标识,而其注册“新”商标的目的并非出于诚信经营,而是为了获取不正当优势、给竞争对手制造障碍,并在在先商标保护被终止后继续保留这种施压工具。

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节及权利人的行为,法院完全支持了原告的请求,认定其注册新商标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原告最初起诉的商标在形式上尚未满足注册满三年的条件,法院依然作出了上述认定。

随后,上述这位诚信的市场参与者持法院判决向专利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了申请。最终,经审查相关异议,这些“新”商标的法律保护也被终止。

换句话说,抢注者持有新注册的商标,并不意味着其商标在注册满三年之前就无法被提前终止法律保护。

这正是此类案件的实践价值所在。它们表明,当事人在对抗抢注者时并不会局限于有关“产生混淆可能性”的争议,也不只是被动应对侵权诉讼。俄罗斯法律提供了一种主动、连贯的应对思路:可以请求提前终止未使用商标的法律保护,也可以将新商标的注册行为认定为不正当竞争。通过这些机制的综合运用,不仅可以有效防御不诚信权利人的索赔主张,更可以彻底瓦解这些主张所依赖的法律基础。

在实践中,品牌抢注之所以能够得逞,往往是因为企业缺乏应对策略。关键在于不要仓促决策,而是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俄罗斯的法律正为此提供着越来越有效的工具。(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吴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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